律师解析:
1.合同预期利益可能超合同价款。
预期利益指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在合理预见、具有确定性与可操作性等条件下,司法实践中或获法院支持,像高附加值商业合同,履行后收益或远超合同价款。
2.按《
民法典》,违约方
赔偿损失包括预期利益,但不能超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损失。
主张超价款预期利益,要证明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否则法院或不全支持。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许签订商业合同,小朱投入大量资源与技术
履行合同。小许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小朱主张预期利益
赔偿,且该预期利益远超合同价款。小许认为赔偿不应超过合同价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预期利益指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在司法实践中,若预期利益基于合理预见且具有确定性、可操作性等条件,可能得到法院支持。本案中,小朱投入大量资源与技术,按照合同履行能获得远高于合同价款的收益,其主张的预期利益有一定合理性。
2、依据《民法典》规定,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若小朱无法证明小许在订立合同时能预见该损失,法院可能不会全部支持其超过合同价款的预期利益主张。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