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诈骗后
无力偿还,若满足条件可
减刑。
被判处
管制、
拘役等
刑罚的罪犯,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有悔改或
立功表现,可获减刑;
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必须减刑。
2.悔改表现涵盖
认罪悔罪、守法守规、参与教育、积极劳动等;
立功表现包括阻止
犯罪、检举犯罪等。
3.无力偿还并非
减刑条件,但积极表现仍有机会按规定减刑。
案情回顾:小许实施诈骗行为后,因挥霍钱财导致无力偿还
受害人损失,随后被法院依法判处
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小许的
家属认为小许无力偿还并非
主观故意,应给予减刑。但监狱方表示需依据小许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来判断是否符合减刑条件,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小许无力偿还本身不是减刑条件。
2、悔改表现包括认罪悔罪、遵守法律
法规及监规等,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实施
犯罪活动等。若小许在服刑期间有上述积极表现,即便无力偿还,仍可按规定获得减刑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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