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案件受理费通常由
败诉方承担。
在
保险合同纠纷里,若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按约定执行。
2.若因保险公司过错致
诉讼,像未依约赔付引发
纠纷,法院可能判其承担受理费。
如不合理拒赔,投保人
胜诉后,受理费或由保险公司出。
3.投保人败诉,一般自行承担受理费,如
赔偿请求无法律或合同依据。
具体谁承担,要结合案件事实、合同约定和法院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财产险。保险期间内,小朱的财产遭遇损失,他向保险公司提出赔付申请。但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赔,小朱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不合理,遂将其诉至法院。小朱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保险公司则认为即便败诉也不应由自己承担,双方就此产生争议。最终法院判决小朱胜诉,支持了其赔偿请求。
案情分析:1、在保险合同纠纷中,案件受理费的承担通常遵循败诉方承担的原则,但也需考量合同约定。本案中,如果
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那么应依约执行。
2、由于保险公司存在不合理拒赔的过错行为,未依约履行赔付义务从而引发诉讼,法院综合具体案件事实、保险合同约定后,很可能判定由保险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而若小朱自身败诉,缺乏法律或合同依据支持其赔偿请求,通常就需自行承担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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