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软件著作权转让不强制登记。
按照相关规定,转让登记是自愿的,
转让合同达成一致就生效,登记不是
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2.转让登记有好处。
它能起到公示作用,遇到权利
纠纷时,登记证书可作为转让的初步
证据,利于维护权益。
3.不登记有风险。
举证转让事实时可能更困难。
所以,为保障权益、减少纠纷,建议进行转让登记。
案情回顾:小朱开发了一款软件并拥有
著作权。小朱与小许达成软件
著作权转让协议,双方
签订合同。小许认为无需进行转让登记,合同生效软件著作权就已归自己;但小朱觉得登记能保障权益,坚持要去登记,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实行自愿原则,软件
著作权转让合同自
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即成立生效,登记并非合同生效的要件,所以小许认为不登记合同也有效是有法律依据的。
2、然而,进行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可起到公示作用,在发生权利纠纷时,登记证书是证明软件著作权转让的初步证据,有利于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若不登记,在举证转让事实等方面可能面临更多困难。从保障权益和减少纠纷风险的角度,小朱坚持登记的想法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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