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代位追偿不一定要
起诉。
代位追偿是指保险人代替
被保险人向责任方索赔。
2.若责任方主动承担
赔偿责任,双方达成
赔偿协议,就无需起诉。
3.当责任方拒绝赔偿,无法协商解决时,保险人可通过起诉行使
代位追偿权。
案情回顾:小朱驾车与小李的车辆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小李负事故全部责任。小朱的车辆投保了
车损险,其车辆受损严重。小朱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后,保险公司进行了赔付。之后保险公司欲行使代位追偿权向小李索赔,小朱认为保险公司要先起诉小李才能代位追偿,而保险公司则认为无需起诉,双方就代位追偿是否要先起诉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代位追偿权是指保险人在将保险赔款偿付被保险人后,被保险人依法享有的向负有
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即转移给保险人。法律并未强制规定代位追偿必须以起诉为前提,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协商、发函等非
诉讼方式向责任方
主张权利。
2、在本案中,保险公司在赔付小朱后依法取得代位追偿权,其既可以选择直接与小李协商赔偿事宜,也可以选择起诉等方式进行追偿,并非一定要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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