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现行三大
诉讼法将鉴定结论表述为鉴定意见,它是法定
证据之一。
2.不同
诉讼中鉴定意见作用不同。
民事诉讼里用于查明事实、解决专门问题;
刑事诉讼为认定
犯罪事实、判断罪责提供支撑;
行政诉讼用于确定
行政行为依据事实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3.鉴定意见并非必然有效,要经法定程序查证,由法院结合全案证据审查判断证明力。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胡要求归还借款,小胡否认
借条真实性。小朱申请对借条进行
笔迹鉴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认定借条为小胡所写。小胡则质疑鉴定机构资质和
鉴定程序合法性,认为该鉴定意见不应被采纳。双方就该鉴定意见能否作为定案依据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鉴定意见在民事诉讼中是法定
证据种类之一,本案中对借条的笔迹鉴定意见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可用于判断借条的真实性。
2、但鉴定意见并不当然具有证明力,需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小胡对鉴定机构资质和鉴定程序合法性提出质疑,法院应结合全案证据综合审查判断该鉴定意见的证明力大小,确定是否能作为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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