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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以什么为标准

时间:2026.10.18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157人
律师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职务侵占罪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是受贿罪、贪污罪对应数额标准的二倍与五倍。其中,贪污或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是三百万元以上,由此可知,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为一千五百万元以上。
认定职务侵占罪时,不能仅看数额大小。行为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并且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才符合条件。在实际司法操作中,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全案证据来综合判断。
若遇到涉及职务侵占罪的问题,当事人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财物交易记录、工作文件等。同时,要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被怀疑涉及职务侵占罪,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

案情回顾:

小许是一家单位的财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小许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将单位资金转入自己账户,累计金额达一千六百万元。单位发现资金异常后报警,小许被警方控制。小许辩称自己只是暂时借用资金,并非非法占有。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为一千五百万元以上,小许侵占金额达一千六百万元,已达到该标准的数额要求。
2、小许作为单位财务人员,符合职务侵占罪行为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这一要件,且其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转出至自己账户,虽声称是暂时借用,但从其行为已构成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司法实践中需结合全案证据判断是否构成该罪及量刑,从目前情况看其行为很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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