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
商标近似侵权,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按一定规则判断。
先从
商标本身判断,需对文字、图形、读音、含义等要素整体比对。文字商标若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图形商标构图、着色、外观近似,组合商标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都可能被认定近似。像文字商标读音相同但字形、含义不同,也可能构成近似。
商标的使用情况也得考虑,包括使用的商品或服务
类别。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用近似商标,易让相关公众对来源产生混淆,更可能构成
侵权。判断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可参考《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结合市场实际情况。
判断时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这里的“相关公众”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服务有关的
消费者和经营者。要站在他们角度,看是否会因近似商标产生混淆误认。
另外,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也有影响。显著性越强、知名度越高的商标,受保护范围更广,对近似的判断更严格。若在后商标与在先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近似,即便用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也可能被认定侵权。
若遇到商标近似侵权问题,可收集商标相关
证据,如
商标注册证、使用证据等,与侵权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
向法院起诉。
案情回顾:小许拥有一个知名的文字商标用于化妆品,该商标具有较强显著性。小胡未经许可,在类似的护肤品上使用了一个读音与小许商标相同但字形、含义不同的文字商标。小许认为小胡的行为构成商标近似侵权,小胡则觉得自己的商标与小许的有差异,不构成侵权。
案情分析:1、从商标本身判断,小胡使用的文字商标与小许的读音相同,符合文字商标读音近似可能被认定为近似的情况。
2、考虑商标使用情况,小胡将其商标使用在与小许类似的护肤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符合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构成侵权的情形。
3、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相关公众可能会因读音相同而对两个商标产生混淆误认。
4、小许的商标具有较高显著性和知名度,受保护范围更广,小胡的近似商标即使使用在类似商品上,也很可能被认定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