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里,被告申请追加第三人,按下面步骤来。
先判断第三人类型,分有独立请求权和无独立请求权两种。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原、被告争议的
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虽没有独立请求权,但
案件处理结果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接着准备书面申请。申请书要写清申请追加第三人的具体情况,像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这些
身份信息,还要阐述追加的事实和理由,说明第三人跟案件的关联以及对案件处理的影响。
之后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一般要在
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如果庭审中发现需要追加,也能及时向法庭申请,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
法院收到申请会审查。要是符合追加条件,法院会通知被追加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还会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要是不
符合条件,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被告不服裁定的,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要注意,追加第三人得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这样才能
保证程序合法、合理。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李偿还借款,小李认为小胡与该
借款纠纷有密切关联,申请追加小胡为第三人。小李判断小胡属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因其虽对借款无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小李准备了书面申请,写明小胡身份信息及追加理由,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给法院。法院审查后,认为不符合追加条件,裁定驳回申请,小李对此不服。
案情分析:1、被告小李判断第三人类型符合法律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确实是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
2、小李按要求准备书面申请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程序上符合规定。法院有审查决定是否准许追加第三人的权力,若认为不符合条件可裁定驳回申请,被告小李若不服裁定,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