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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时用东西来抵债行不行

时间:2026.09.29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145人
律师解析:
欠债不还时用东西抵债,满足一定条件是可行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一致,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且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以物抵债行为就合法有效。像双方明确用特定物品抵偿相应债务金额,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
但要是双方没达成一致,债权人擅自拿走债务人东西抵债,可能构成侵权。这种行为侵犯了债务人对物品的所有权,债务人有权要求债权人返还物品,还能主张赔偿损失。
要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走合法途径。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胜诉判决后,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拍卖、变卖等,用所得价款偿还债务,法院会依法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所以,以物抵债最好通过协商一致或遵循法定程序进行,这样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

小朱欠小胡一笔债务到期未还。小胡多次催讨,小朱无力偿还。小胡提出用小朱的一辆汽车抵债,小朱不同意。但小胡趁小朱不在家,擅自将汽车开走。小朱发现后要求小胡返还汽车,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和小朱未就以汽车抵债达成一致,小胡擅自开走小朱汽车的行为侵犯了小朱对汽车的所有权,构成侵权。小朱有权要求小胡返还汽车,并可主张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2、若小朱不履行到期债务,小胡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获得胜诉判决后,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对小朱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等,以所得价款偿还债务。以物抵债最好通过协商一致或遵循法定程序进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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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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