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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是否不用担责

时间:2026.09.20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1258人
律师解析:
未成年人犯罪也需担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满十六周岁犯罪,要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要负刑事责任。
对按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管教;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民事责任方面,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若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先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遇到未成年人犯罪或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监护人要积极履行管教和赔偿责任,相关部门应依法处理,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名15岁的未成年人,他与小胡发生争执后,持刀将小胡重伤。小朱的父母认为小朱是未成年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而小胡的家属则要求小朱及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小朱15岁故意伤害小胡致其重伤,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因其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在民事责任方面,小朱造成小胡损害,若小朱有财产,应先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其监护人赔偿。若小朱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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