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立案起诉索赔金额的确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
赔偿数额先按权利人因被
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可通过权利人因侵权导致的复制品发行减少量、利润损失等来计算。
要是实际损失难以计算,就按照侵权人的
违法所得赔偿。违法所得涵盖侵权人销售侵权复制品、提供侵权服务等获得的收入。
当权利人实际损失和侵权人违法所得都无法确定时,由法院根据
侵权行为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赔偿。法院考量的情节有侵权行为性质、持续时间、后果,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人主观过错程度等。
另外,赔偿数额应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像
律师费、
公证费、差旅费等。权利人得对这些合理开支提供相应
证据。
起诉索赔时,权利人要注意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以此支持自己主张的索赔金额。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作家,创作了一部畅销小说。小胡未经小朱许可,擅自将该小说改编成剧本并拍摄成电影获利。小朱发现后,决定起诉小胡侵权并索赔。但双方对于
赔偿金额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自己的实际损失计算,小胡则觉得应按自己的违法所得赔偿。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赔偿数额应先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小朱可计算因小胡侵权导致其小说复制品发行减少量、利润损失等作为实际损失。
2、若实际损失难以计算,则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即小胡通过拍摄电影所获收入。
3、若两者都不能确定,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后果,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等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4、赔偿数额还应包括小朱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但小朱需提供相应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