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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遇诈骗是否能提起附带民诉

时间:2026.09.14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046人
律师解析:
被害人遭遇诈骗时,一般无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据相关法律,只有人身权利受犯罪侵犯致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造成物质损失,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诈骗犯罪里,被害人财产损失往往是因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财产导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缴或责令退赔。若经过追缴或退赔,被害人损失仍未得到弥补,此时被害人可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受理。
因此,诈骗案件中,被害人应先依靠刑事程序,让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的财产进行追缴或责令退赔。若追缴、退赔后还有损失,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不要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案情回顾:

小朱遭遇诈骗,损失了一笔钱财。在诈骗者被刑事立案后,小朱想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挽回损失。但小朱不清楚自己是否可以这样做,于是产生争议,即被害人遇诈骗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诈骗犯罪中,被害人财产损失是因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财产造成,一般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可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所以,小朱应先通过刑事程序让司法机关追缴或责令退赔,若仍有损失,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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