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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需不需要交警来签章

时间:2026.09.14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 阅读:1365人
律师解析:
事故认定书需交警签章。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要由交通警察签名或盖章,还得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事故的重要证据,有法定证明效力。交警作为事故认定法人员,在认定书上签章,体现其对认定工作负责,也是确认认定书真实性与合法性的重要程序。加盖专用章,意味着认定书经法定程序作出,有权威性和公信力。
要是事故认定书缺少交警签章,形式上就存在瑕疵,可能影响其证据效力。这时,当事人有权要求交警部门补正有瑕疵的认定书,以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所以,交警签章是事故认定书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

案情回顾:

小朱遭遇交通事故,交警出具了事故认定书。小朱拿到认定书后发现上面没有交警的签章。小朱认为这份认定书可能存在问题,对其效力存疑,与交警部门沟通,希望得到合理的解释和处理。

案情分析:

1、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本案中事故认定书缺少交警签章,在形式上存在瑕疵。
2、交通事故认定书具有法定证明效力,交警签章是确认认定书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重要程序,加盖专用章代表认定书经法定程序作出,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缺少签章可能影响认定书的证据效力。
3、小朱作为当事人,有权要求交警部门对存在瑕疵的认定书进行补正,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因为交警签章是事故认定书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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