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意外受伤,责任承担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要是孩子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人身受损,正常情况下幼儿园要承担
侵权责任。不过,要是幼儿园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就不用担责。像幼儿园设施有安全隐患,像楼梯扶手松动、玩具边角尖锐等致使孩子受伤,幼儿园一般要负责。
要是因第三人行为导致孩子人身受损,由该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要是幼儿园没尽到管理职责,就要承担相应补充责任。比如外来人员进幼儿园打伤孩子,
侵权人担责,若幼儿园安保措施不到位没拦住外来人员,幼儿园就要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若两个孩子在幼儿园玩耍,一方致使另一方受伤,通常由侵权孩子的
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要是幼儿园没尽到管理职责,也得承担相应责任。
孩子在幼儿园意外受伤后,家长可以先和幼儿园协商
赔偿事宜。要是协商不成,家长可以收集相关
证据,像监控视频、医院诊断证明等,通过
诉讼途径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幼儿园学习期间意外受伤。经调查,幼儿园楼梯扶手松动,小朱在上下楼梯时因扶手松动摔倒受伤。此外,小胡与小许在玩耍时,小胡将小许推倒致其受伤。同时,外来人员小何进入幼儿园将小丽打伤,而幼儿园安保措施不到位未阻止小何进入。小朱、小许、小丽家长与幼儿园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小朱因幼儿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受伤,幼儿园未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小胡与小许玩耍致小许受伤,小胡的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若幼儿园没有尽到管理职责,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3、小何打伤小丽,小何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安保措施不到位,未尽到管理职责,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4、家长可收集监控视频、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孩子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