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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签订以资抵债协议,还属于破产财产吗

时间:2026.08.28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353人
律师解析:
判断签订以资抵债协议后的不动产是否属于破产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定。
如果以资抵债协议合法有效,并且已经完成了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那么不动产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一般不再属于破产财产,因为产权变更后,债务人失去了对不动产的所有权,债权人获得了所有权。
要是以资抵债协议签了,但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没完成,不动产产权依旧登记在债务人名下,那该不动产可能仍属于破产财产。从法律形式讲,债务人还是不动产所有权人。不过,债权人能依据以资抵债协议主张相应权利,比如要求继续履行协议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或者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以资抵债协议存在可撤销情形,像签订过程中有欺诈胁迫等情况,协议被撤销后,不动产会变回破产财产。
另外,要是以资抵债协议签订时间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并且该行为损害了债务人财产,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让不动产重新成为破产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公司因债务问题与小许签订以资抵债协议,将一处不动产抵给小许。协议签订后,小朱公司却陷入破产程序。此时,对于该不动产是否属于破产财产产生争议。小许认为协议已签,不动产应归自己;而小朱公司管理人则认为,若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不动产仍属破产财产。

案情分析:

1、若以资抵债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完成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不动产所有权已转移给小许,通常不再属于小朱公司的破产财产。
2、若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不动产产权仍在小朱公司名下,可能仍属于破产财产,但小许可基于协议主张继续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或要求小朱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若协议存在可撤销情形,如签订时有欺诈、胁迫等,协议被撤销后,不动产恢复为破产财产。
4、若协议签订时间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且损害债务人财产,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协议,使不动产重新成为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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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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