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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罪立案要求有哪些

时间:2026.08.1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954人
律师解析:
伪证罪指的是在刑事诉讼里,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针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进行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想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行为。下面讲讲伪证罪的立案要求。
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要是不具备这些身份,就不构成伪证罪。
行为得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像侦查、起诉、审判等阶段。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作伪证的,不构成此罪。
行为人要有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这里的虚假是和客观事实不相符,且是行为人主观故意这么做的。
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内容得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指的是对案件是否构成犯罪、犯罪性质或者罪行轻重有重大影响的情节。要是对案件的定罪量刑没影响,就不构成伪证罪。
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以立案追诉。大家要注意遵守法律规定,避免触犯伪证罪。

案情回顾:

小朱涉嫌一起刑事案件,在案件侦查阶段,证人小胡为了帮助小朱逃避法律制裁,故意对与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情节作虚假证明。小胡称看到案发时小朱不在现场,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小许作为案件的侦查人员,发现小胡的证言与其他证据存在矛盾,怀疑小胡作伪证。

案情分析:

1、从主体上看,小胡作为刑事诉讼中的证人,符合伪证罪的特殊主体要求。
2、小胡的行为发生在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满足伪证罪行为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条件。
3、小胡故意作了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虚假证明,具备故意作虚假证明的行为。
4、小胡虚假证明的内容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对案件的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因此,小胡的行为构成伪证罪,公安机关应予以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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