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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6.08.0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立案 阅读:1441人
律师解析:
我国刑法里没有“网络传播罪”这个罪名,不过有多个与之相关的罪名,下面讲讲常见罪名的立案标准
先说传播淫秽物品罪。要是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出现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或者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等情况,就会被立案追诉。如果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等情形,也应立案追诉。
再说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还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并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就会予以立案追诉。
最后是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等情形,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立案追诉。大家要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触犯这些罪名。

案情回顾:

小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了80张淫秽影碟用于传播。小许为博眼球,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小丽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音乐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三人行为引发争议,是否构成犯罪及如何量刑成为焦点。

案情分析:

1、小胡制作80张淫秽影碟用于传播,符合传播淫秽物品罪中以牟利为目的制作淫秽影碟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的立案追诉标准,其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2、小许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传播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立案追诉条件,构成该罪。
3、小丽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传播他人音乐作品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满足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追诉情形,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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