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偷拍、偷录的资料能不能作为
诉讼证据,得看具体情况。
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证据得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要是偷拍偷录的资料符合这三个特性,就能当作证据用。
要是偷拍偷录的手段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像在别人住宅、私密空间装设备拍摄,或者用威胁、强迫等非法方式获取,因为不符合合法性要求,就不能作为证据。不过在公共场所,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也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拍摄的资料,是具有合法性的。
资料的真实性也很重要。要是资料被剪辑、篡改了,证明力就会受影响。而且,资料得和案件待证事实有关联,能证明案件事实才行。
在
刑事诉讼里,严禁用
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
收集证据。如果偷拍偷录资料是用非法方法收集的,就得排除。
所以,偷拍、偷录的资料不一定能当诉讼证据,要审查是否符合证据的三性要求,特别是合法性,这样才能确定能不能被法庭采纳。建议大家在收集证据时,采用合法、正当的手段,避免因证据不合法而不被法庭认可。
案情回顾:小朱状告小胡
侵权,向法院提交了一段偷拍的视频资料作为证据。小胡认为该视频是偷拍所得,不具备合法性,不能作为证据。小朱则称视频是在公共场所拍摄,未侵犯小胡合法权益。双方就该偷拍视频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证据需具备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若该视频是在公共场所拍摄,未侵犯小胡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符合合法性要求。
2、还需审查视频的真实性,若存在剪辑、篡改等情况,其证明力会受损。同时,视频要与案件待证事实有关联,能对案件事实起到证明作用。在刑事诉讼中,若通过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应予以排除,本案虽为
民事诉讼,但也需严格审查证据是否符合三性要求,以确定能否被法庭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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