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全市优秀律师等 12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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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杨子兴律师:以法为刃护正义,以心为民守初心 “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 这句铿锵誓言,是杨子兴律师深耕法律领域十余载的不变坚守,更是他刻进执业生涯的精神坐标。作为中共党员、聊城顶尖法律实务专家,他始终以专业为基、以民生为本,用精湛学识破解疑难困局,用责任担当守护百姓权益,成为业界认可、群众信赖的 “法律守护者”。 专业深耕:多维履职,铸就行业标杆 杨子兴律师现任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刑事业务部主任,身兼聊城市委、市政府及莘县、冠县、东昌府区等多地党委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同时执掌聊城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聊城政法委涉法涉诉值班律师等多重关键职务。 2009 年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后,他于 2010 年入职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十余年来累计代理案件千余起,将扎实的法学理论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深度融合。在刑事辩护领域,他以精准辩护打破困局,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领域,他凭专业研判化解企业风险;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领域,他用温情服务化解矛盾,每一个案件都彰显着 “精益求精” 的专业追求。 为民初心:普法先行,架起法治桥梁 “普法为民、服务百姓” 是杨子兴律师始终秉持的执业初心。2011 年起,他主动在聊城各辖区县贴吧开设免费法律咨询贴,用通俗语言为群众答疑解惑;多次作客聊城电视台 “民生面对面”“法律讲堂”、聊城新闻综合广播 “法治时空” 等栏目,以案说法解读法律难题,让法治理念走进千家万户。 他主动入驻社区担任 “平安***”,直面群众矛盾纠纷,用耐心细致的调解化解邻里隔阂;作为聊城市民代表,他倾听民生诉求,搭建法律与群众的沟通桥梁,真正让法律贴近生活、服务群众,用实际行动诠释 “法律为民” 的深刻内涵。 荣誉见证:匠心筑梦,彰显责任担当 十余载深耕不辍,杨子兴律师的专业能力与服务精神赢得广泛赞誉。他先后斩获 “全市优秀律师”“优秀仲裁员”“优秀法律顾问”“最值得信任律师” 等多项行业殊荣,获评律所 “业务精英”“优秀合伙人”,更收到当事人跨地域送来的 “彰显法律权威,维护社会正义” 锦旗,每一份荣誉都是对他坚守初心的最佳印证。 从政府法律顾问到企业法律智囊,从法庭上的精准辩护到社区里的普法宣讲,杨子兴律师始终以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的坚守,在法律道路上步履不停。 服务邀约 杨子兴律师携专业法律顾问团队,竭诚为您提供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的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用专业守护权益,用初心践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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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且未付费使用其专利属侵权行为。依据《专利法》,专利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如停止制造、销售等行为,还可要求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按权利人实际损失确定,难确定时按侵权人获利确定,或参照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可处一至五倍赔偿。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刑事追责。

当专利被认定没有创造性时,不同阶段有不同应对措施。审查阶段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可在规定期限内意见陈述,结合现有技术说明具备创造性的理由,补充相关证据,也可修改权利要求书突出区别特征。专利已授权,他人提起无效宣告请求,要积极应对,准备材料参与口审。专利权人认为被误判,可通过行政诉讼争取权利。

窃取他人技术申请的专利通常无效。《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人须为合法权利人,窃取他人技术者不具申请合法基础。被窃取技术的权利人可通过法律维权,向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宣告专利无效,也能追究窃取者侵权责任,要求赔偿,符合条件时窃取者或担刑责。

通常专利权过期后无需支付许可费用。专利权有法定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15年,均自申请日起算。保护期内,他人使用需获许可并付费。过期后,专利技术进入公有领域,可免费使用。但专利有效期内签许可合同且有特殊约定的,依合同处理。

专利申诉出结果的时间因情况而异。对专利局驳回申请决定不服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会在收到请求后的8-24个月左右作出决定。若对复审决定不服起诉至法院,一审通常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启动二审程序,法院应在3个月内审结。实际时间受案件复杂程度、专利类型等因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