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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终结公司破产是不是货款不用还了

时间:2026.07.18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446人
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货款是不是就不用还了?答案是不一定。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情况多样。要是经过破产清算,公司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后没剩余了,按照《企业破产法》,没得到清偿的货款对应的债权就消灭了,债权人不能再找公司还钱。法定清偿顺序是,先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是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货款大多属于普通债权。要是公司财产不够还所有债务,普通债权可能就没法全还甚至一分都拿不到。
不过,要是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还有其他财产能用来分配,债权人可以让法院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追加分配。还有,如果公司股东没足额出资,债权人能要求股东在没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负责。
所以,别觉得法院终结公司破产程序,货款就一定不用还了。遇到这种情况,债权人要留意是否有可追加分配的财产,以及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所在公司因经营不善进入破产程序。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后,小许认为公司的货款不用还了,可债权人小丽却要求继续偿还货款。原来,破产清算时公司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后已无剩余,未清偿的货款按规定债权消灭,但小丽发现公司股东小胡未足额出资,便要求小胡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案情分析:

1、依据《企业破产法》,若公司经破产清算,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后无剩余,未获清偿的货款债权消灭,债权人不能要求公司偿还。法定清偿顺序为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是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货款通常属于普通债权。
2、若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有应供分配的其他财产,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追加分配。若存在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情形,债权人可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所以,法院终结公司破产程序,货款不一定不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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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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