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精选解答 > 肇事转移财产这种行为应怎样处罚

肇事转移财产这种行为应怎样处罚

时间:2026.06.13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阅读:898人
律师解析:
1.事故责任认定转移财产,属于逃避赔偿责任,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判赔偿后,有能力却不执行,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刑、拘役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刑并处罚金。
2.事故责任认定前转移财产,难认定犯罪。受害者可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扣押、冻结其财产。胜诉后可执行被保全财产获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胡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小胡车辆受损及身体受伤。事故发生后,在交警进行责任认定期间,小朱就将名下的房产和车辆过户给他人。小胡经治疗出院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朱赔偿损失。小朱称自己已无财产可供赔偿。小胡认为小朱是为逃避赔偿责任转移财产,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由于小朱转移财产的行为发生在事故责任认定前,难以认定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小胡可通过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请求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小朱转移的相关财产。若小胡在后续诉讼中胜诉,即可执行被保全的财产来获得相应赔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天津法律顾问韩旭主任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220 执业10
专长:

法律顾问、医疗纠纷、刑事辩护

优势:

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电话:

18622835396

律师简介: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核心骨干,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更多>
韩旭主任律师,已执业10年,执业地区为天津南开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擅长法律顾问、医疗纠纷、刑事辩护、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622835396,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