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挪用资金不一定会
被起诉。挪用资金构成
犯罪有标准,比如挪用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借贷他人,数额大且超三个月未还,或未超三月但数额大用于营利、非法活动。
2.达到
追诉标准也不必然
起诉。若情节轻,嫌疑人
认罪认罚、退赃退赔,检察院可决定不起诉。
3.存在
已过追诉时效、经特赦令免
刑罚等法定情形,也不会起诉。总之,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他挪用了公司一笔资金归个人使用。公司发现后
报警,经调查小朱挪用的资金
数额较大且已超过三个月未还,达到了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标准。然而,小朱在案发后主动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对于是否起诉小朱,公司和
司法机关存在争议,公司认为应严惩,而司法机关需综合考量。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涉嫌挪用资金犯罪,小朱的行为符合此情形。
2、虽然小朱的行为达到追诉标准,但他有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情节,属于情节轻微情况。检察院可依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对小朱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若存在已过
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法定情形,同样不会起诉,所以最终是否起诉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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