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保险索赔精选解答 > 撞人后保险赔清车主是否还需再赔偿

撞人后保险赔清车主是否还需再赔偿

时间:2026.06.05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976人
律师解析:
1.通常情况下,撞人后保险赔清,车主不用再赔偿。保险按补充原则赔付,若能弥补受害人全部损失,车主赔偿责任就没了。
2.不过有特殊情况。若超出保险责任限额,像受害者主张的合理且在保险免责范围内的费用,超过额度部分车主得赔。
3.车主有法定过错,如酒驾、逃逸,即便保险已赔,也得额外赔偿;保险合同因车主过错未生效或失效,车主也不能免赔。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不慎撞倒小丽,小朱车辆有保险。保险公司对小丽的损失进行了赔付。然而,小丽主张自己的非医保用药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这部分费用在保险合同免责范围内且超出了保险责任限额。小朱认为保险赔清自己无需再赔偿,而小丽则要求小朱承担这部分费用,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保险赔偿遵循补充原则,当保险赔付足以弥补受害人所有损失时,车主赔偿责任消灭。但本案中小丽主张的非医保用药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在保险合同免责范围内且超出保险额度,根据规定,超出保险责任限额部分,车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2、若车主存在法定过错,如酒驾、逃逸等严重违法行为,即便保险已理赔,依法律规定车主需对受害者额外赔偿;若保险合同因车主过错未生效、失效,车主也不能免除赔偿责任。本案虽未提及这些情况,但也说明了车主可能需赔偿的特殊情形。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核心骨干,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