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二审时被告能提出
违约金过高。
2.
一审没主张调整
违约金,二审提出的,法院通常审查有无
新证据证明违约金过高。
3.有新证据且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的,法院会结合实际损失、合同履行等因素,依公平和诚信原则裁决。
4.无新证据,法院可能因程序安定性不支持二审调整请求。
5.被告二审提此主张,要考虑有无新证据。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
签订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
发生纠纷,小朱
起诉小李违约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一审中小李未主张调整违约金,一审法院判决小李支付违约金。小李不服
一审判决,提起二审,并在二审期间提出违约金过高。小李能否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获得二审法院支持成为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
当事人在一审未主张调整违约金,二审提出该主张,法院一般会审查是否存在新的
证据证明违约金过高。若小李能提供新证据,且违约金确实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裁决。
2、若小李不存在新证据,法院可能基于程序安定性等考虑,不支持其在二审提出的调整违约金请求。所以小李在二审提违约金过高主张时,需考量是否有新证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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