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撤销权诉讼期间能对第三人
财产保全。
2.若第三人行为等致判决难执行或损害
当事人,当事人可
申请财产保全。
3.法院收申请后,情况紧急的48小时内裁定,裁定保全的立即执行。
4.当事人未申请,法院必要时也可裁定保全。
5.申请人一般要提供
担保,不提供的,法院驳回申请。
案情回顾:小朱因
债权债务纠纷对小胡提起撤销权诉讼。小朱认为在
诉讼期间,小胡可能会
转移财产,导致日后判决难以执行,于是向法院申请对小胡的财产进行保全。小胡则认为还未到判决阶段,不应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保全,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在撤销权诉讼中,若因第三人(即小胡)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即小朱)其他损害,小朱可向法院申请对小胡财产进行保全。所以小朱的申请有法律依据。
2、法院接受申请后,对于情况紧急的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
保全措施的,应立即开始执行。若小朱未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但通常小朱需提供担保,若不提供担保,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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