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破产前一年
转移财产,涉及
可撤销行为规定。若
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有特定行为,如无偿转让财产等,管理人可请求法院撤销。
2.转移财产计算方式不同。无偿转让按财产实际价值算;不合理价格交易按差价算;提供
担保按担保财产价值算;提前清偿按清偿金额算;放弃债权按债权金额算。
3.被撤销行为追回的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用于偿债。输出格式:
案情回顾:小朱公司
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小朱将公司一批价值50万元的设备无偿转让给好友小李。同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20万元的价格将公司一处房产卖给小胡。公司管理人发现后,认为这些行为损害了
债权人利益,请求法院撤销这些行为。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在人
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小朱无偿转让设备和低价
卖房的行为符合可撤销情形,法院应支持管理人的撤销请求。
2、对于无偿转让的设备,按实际价值50万元计算;低价卖房的行为,以市场合理价格与实际交易价格的20万元差额计算损失。被撤销行为追回的财产,将归入债务人财产用于清偿小朱公司的
债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