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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权人和债务人结婚后该怎么处理

时间:2026.05.30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476人
律师解析:
1.债权人债务人结婚,若婚前无特别约定,债权债务一般不消灭,婚前债权婚后仍属个人财产
2.婚后双方达成书面约定,可让债权债务消灭,该约定有法律效力
3.没约定的话,债权人能要求债务人按原约定还钱,但婚内主张债权会受夫妻共同生活影响。
4.离婚时,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前,小朱借给小李一笔钱,双方未对该债权债务作特别约定。二人结婚后,小朱认为小李仍需还钱,小李则觉得结婚了债务应自然消灭。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碍于夫妻共同生活未强烈主张债权。后来两人打算离婚,小朱再次要求小李偿还债务。

案情分析:

1、由于双方婚前未对该债权债务有特别约定,婚前债权属于小朱个人财产,结婚通常不导致债权债务消灭,小朱作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债务人小李按原约定履行债务。
2、若双方婚后达成书面约定该债权债务消灭,此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本案中双方未作此约定。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债务主张可能受夫妻共同生活等因素影响,但涉及离婚时,小朱可主张小李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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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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