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公司股份是否可平分
时间:2026.05.26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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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离婚时想分割夫妻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不是简单的一人一半,得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要是夫妻两人都是公司股东,能商量着分割股份。商量好后,按《
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去办理
股权变更登记就行。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综合公司经营状况、双方想法等因素来判决,不一定会平均分割。
如果只有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股东,就得按照《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来办。要是夫妻商量好了,非股东一方想成为股东,只要过半数股东同意,而且其他股东明确表示不买这股份,那非股东一方就能成为公司股东。要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意出同样的价格买这股份,法院就会分割卖股份拿到的钱。要是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出钱买,那就相当于他们同意转让,非股东一方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所以,
离婚分割夫妻公司股份时,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公司实际情况和双方的意愿,不能简单认为就是平分。要是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两人共同拥有一家公司股份。离婚时,对于公司股份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平均分割,小丽则觉得应按双方对公司的贡献来分。此外,若只有小朱是公司股东,小丽不是,在股份分割问题上也有不同看法。
案情分析:1、若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可先协商分割股份,达成一致后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公司经营状况、双方意愿等因素判决,不一定平均分割。
2、若只有一方是公司股东,另一方不是,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若夫妻
协商一致,非股东一方想成为股东,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一方可成为公司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
出资额,法院可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视为其同意转让,非股东一方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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