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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未到场,责任认定书何时能出具

时间:2026.05.06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 阅读:858人
律师解析:
1、责任认定书一般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正常来说,就算对方没到现场,也不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
2、要是交通事故用简易程序处理,交警在现场调查完,能当场给出事故认定书
要是没办法当场给,就得在三天内做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从现场调查那天开始算,十天内要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要是遇到交通肇事逃逸的案子,等找到了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十天内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要是需要做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好那天开始算,五天内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要是对方没到场,还涉及检验、鉴定,检验、鉴定的时间通常不超过三十天。
要是情况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三十天。
这就意味着,如果有检验、鉴定的情况,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就会往后延。
5、总体而言,对方没到场不能成为不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借口,交警会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及时做出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发生交通事故,小胡未到场处理。交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该事故,本应在现场调查后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但因情况特殊未能当场出具。后又因涉及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时间超出了正常范围,小朱认为交警拖延出具认定书,而交警表示是按程序进行,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交警应在现场调查后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无法当场出具的,应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此事故虽简易程序未当场出具,但后续应按三日之期推进。
2、若涉及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且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按此法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处理,并非拖延,小朱的质疑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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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核心骨干,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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