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主任
第八届成都市律师协会 刑法专业委员等 8项荣誉
18380210508
律师简介: 彭彦林律师,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漢政刑辩团队创始人,4年警校专职禁毒专业学习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股权事宜(股权激励、股权设计、股权投融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等。 先后担任数十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彭彦林律师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禁毒专业大队,在学习工作中接触的大量案例中,不断总结出大量的实务经验。 彭彦林律师部分案例: (1)李某涉嫌诈骗800余万元,经过彭律师团队辩护,最终不予起诉、无罪释放。 (2)刘某涉嫌合同诈骗罪80万元,经过辩护,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宣告无罪。 (3)某成都有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刘某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界罪,经彭彦林律师争取,检察院不予起诉,无罪释放; (2)焦某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经彭彦林律师不懈努力,实报实销(羁押3个月14天,判刑4个月,判决书生效即释放); (3)央视报道、公安部督办涉案450亿余元特大跑分案获得改判; (4)办理涉及20公斤毒品案件,为当事人成功保命; (5)彭彦林律师团队为成都某科技公司提供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及落地专项法律服务,为企业在2年的时间内,业绩提高80%; (6)彭彦林律师团队代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70)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涉案标的1.2亿。 “受人所托,忠人之事”。彭彦林律师团队秉承一切为了当事人,为了当事人的一切,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合法权益的遵旨,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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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调解不服,在不同场景有不同解决途径。若是人民调解,可向法院起诉;若是行政调解,可就原纠纷提起民事诉讼;若是司法调解,在签收调解书前反悔,法院会及时判决,签收后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

若对调解不服,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若是人民调解,可请求再次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若是法院调解,签收调解书前反悔,法院应及时判决;签收后不服,符合法定情形时可申请再审。

符合以下情况可走竞争性谈判:一是招标后无供应商投标或无合格标的、重新招标未成立;二是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三是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四是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这些情况采用竞争性谈判能更高效地完成采购。

调解书生效时间并非以“几年”衡量。一般情况下,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生效;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裁定书,自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生效。

确定调解活动代理权限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委托授权。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书面明确授权范围,包括是否能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调解请求,进行和解等。若无特别授权,代理人通常仅能进行一般程序性事务,特别授权则需在委托书中清晰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