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转让虚假出资股权,是否需担责
时间:2026.04.16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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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股东转让
虚假出资股权需担责,真实
出资是股东义务,虚假出资
违法,原股东不能因转让股权免除出资责任。
2.公司可要求原股东补足出资,当公司财产无法偿债时,
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担责。
3.若
受让人知晓股权虚假出资,要和原股东连带担责,担责后可向原股东追偿。
总之,原股东无法逃避出资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情况。之后小朱将自己的
股权转让给了小胡。公司发现小朱虚假出资后,要求小朱补足出资。同时,公司的债权人在公司财产不足以
清偿债务时,也要求小朱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小胡称自己并不知晓股权存在虚假出资情况,拒绝承担责任。
案情分析:1、股东有真实出资义务,小朱虚假出资违反法律规定,即便转让股权,其对公司的出资责任不能免除,公司要求小朱补足出资合理合法。
2、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小朱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若小胡知道或应当知道股权存在虚假出资情况,需与小朱
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责任后可向小朱追偿。目前小胡称不知晓,需进一步核实其是否确实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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