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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可以追偿到的金额是多少

时间:2026.04.12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228人
律师解析:
1.共同借款人追偿金额按具体情况定。
若有债务分担约定,借款人承担债务超自己份额,可就超出部分按约定向其他借款人追偿。
例如按3:
3:
4分担,一人多担10万,可按比例向其他两人追款
2.若无份额约定,共同借款人平均分担债务。
某借款人多承担后,能按平均份额向他人追偿。
像三人借款没约定,一人担全责后,可向另两人各追三分之一。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共同借款。起初三人约定按3:3:4的比例分担债务。借款到期后,小朱承担了超出自己份额10万的债务。小朱要求按约定向小李、小胡追偿,但小李认为约定不合理,不愿按此比例偿还。后来,小静、小丽、小胡又共同借款,此次未约定债务分担份额,小静承担了全部债务,向小丽和小胡追偿时,小丽也拒绝平均分担。

案情分析:

1、在小朱、小李、小胡的借款案件中,三人对债务分担有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小朱承担债务超出自己份额,有权就超出部分按约定份额向小李、小胡追偿,小李拒绝按约定偿还的理由不成立。
2、在小静、小丽、小胡的借款案件中,三人未约定份额,应平均分担债务,小静承担全部债务后,有权按平均份额向小丽和小胡追偿,小丽拒绝平均分担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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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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