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二审时双方均缺席,法院按不同情况处理。
2.
上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按
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判决生效,双方依一审判决执行。
3.被上诉人缺席,法院查明事实后可依法
缺席判决。
4.双方有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可能
延期审理,重新确定开庭日期。
5.法院结合案情和
证据,依程序和规则公正裁判。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小朱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开庭时,双方均未出庭。小朱这边称因突发疾病无法到庭,小李则表示重要证据在收集,时间上有所耽误。双方是否具备正当理由成为争议点,法院需判定如何处理该上诉案件。
案情分析:1、若法院认定小朱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按法律规定会按撤回上诉处理,那么一审
判决生效,小朱与小李需按一审判决执行。
2、若认定小李为被上诉人且无正当理由缺席,法院可在查明事实后依法缺席判决。
3、若法院判断双方均有正当理由未能到庭,会将案件延期审理,待合理时间后重新确定开庭日期,最终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遵循法定程序和证据规则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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