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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有保险怎么赔偿

时间:2026.04.09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326人
律师解析:
1.事故发生后,马上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等交警来出具责任认定书。
2.先由对方交强险赔偿财产损失最多赔2000元,医疗费用最多赔1.8万元,死亡伤残最多赔18万元。
3.交强险不够赔,就用对方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如对方主责,商业险赔70%-80%。
4.商业险也不够,剩下的对方个人承担。
5.受害人要留好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票据等证据,协商不成可起诉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双方报警并联系了保险公司,交警出具了责任认定书,认定小李负主要责任。小李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小朱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双方就商业险赔偿比例及剩余部分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朱索赔受阻。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次事故赔偿应先由小李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医疗费用限额1.8万元,死亡伤残限额18万元。
2、若交强险赔偿不足,因小李负主责,其商业三者险应按70%-80%的比例承担赔偿。若商业险仍不足以赔偿全部损失,剩余部分则由小李个人承担。
3、小朱需收集和保留好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索赔。若协商赔偿不成,小朱可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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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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