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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交通事故定损有异议要做什么

时间:2026.04.06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类鉴定 阅读:1026人
律师解析:
1.收到定损单后,及时向定损机构书面提出异议,说明理由和依据,申请重新定损。
2.若由保险公司定损,可与其协商重新核定损失,让其解释依据和计算方式。
3.协商不成,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损,以此为维权证据
4.存在纠纷时,可向消协、保险行业协会等投诉。
5.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指定机构重新定损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对小朱车辆定损后,小朱认为定损金额过低,无法弥补车辆实际损失。小朱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异议,要求重新定损并解释定损依据和计算方式,但保险公司坚持原定损结果。双方协商无果后,小朱委托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定损,评估结果与保险公司定损差异较大,小朱遂与保险公司就赔偿金额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小朱在收到定损单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重新定损并要求解释依据和计算方式,符合对交通事故定损有异议时的处理流程。
2、保险公司坚持原定损结果,协商无果后,小朱委托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定损,该评估结果可作为其维权的证据。若纠纷无法解决,小朱还可向相关机构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重新定损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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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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