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构成
重复起诉,法院一般裁定不予受理,已受理的
裁定驳回起诉。
2.若认为
驳回起诉裁定有误且已生效,可在裁定送达六个月内,向上一级法院
申请再审,提交
再审申请书等,说明原裁定错误。
3.有新事实、
证据或法律依据足以改变原认定,可收集整理材料,再次
起诉,由法院重新审查是否构成重复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曾因
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小李,法院对该
纠纷作出判决。之后小朱又基于相同的
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次将小李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小朱构成重复起诉,裁定驳回起诉。小朱对此裁定不服,认为自己的起诉并不构成重复起诉。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构成重复起诉时,法院对于已受理的案件应裁定驳回起诉。本案中,小朱在已有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基于相同诉求、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符合重复起诉特征,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当。
2、若小朱认为法院认定其重复起诉有误,且驳回起诉裁定已生效,他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申请再审,需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说明原裁定错误之处。若有新的事实、证据或法律依据足以改变原认定,小朱也可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再次起诉,由法院重新判断是否构成重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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