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处罚辩护精选解答 > 缓刑人员再犯罪怎么判

缓刑人员再犯罪怎么判

时间:2026.04.0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256人
律师解析:
1.缓刑人员再次犯罪,会撤销缓刑
对新罪作出判决后,结合前罪刑罚,按数罪并罚规则决定最终刑罚。
2.数罪并罚时,若有有期徒刑拘役,只执行有期徒刑;若有有期徒刑和管制,或拘役和管制,先执行有期徒刑、拘役,之后还要执行管制。
3.除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在总和刑期与最高刑期间酌情确定执行刑期。
管制最高三年,拘役最高一年,有期徒刑总和不满三十五年,最高二十年,超三十五年则最高二十五年。
案情回顾:

小朱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小朱又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逮捕。经法院审理,小朱此次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拟对其新犯的盗窃罪作出判决。此时对于小朱如何执行刑罚产生了争议,有人认为应简单累加前后罪刑罚,也有人认为应按数罪并罚规定执行。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缓刑人员再犯罪的,应撤销缓刑。小朱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所以其缓刑应被撤销。
2、对于小朱的处罚,要对新犯的盗窃罪作出判决,然后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据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刑罚。如果前罪和后罪分别判处不同刑罚,如有期徒刑和拘役,执行有期徒刑;如有期徒刑和管制,或拘役和管制,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同时,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且要遵循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限制。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