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强制执行时,若
被执行人没钱偿债,法院会查封其
按揭房产,再委托评估机构确定价值。
2.拍
卖房产所得价款,先还银行剩余贷款,解除
抵押权。
3.还完银行若有剩余,先付
执行费用,再还
债权人债务,还有剩余则返还被执行人。
4.若拍卖流拍,法院降价后可再拍,最多三次。
5.三次流拍后,可作价给
申请执行人抵债,拒绝或不能抵债的,法院解封退还房产。
案情回顾:小朱因
债务纠纷被小李
起诉,法院判决小朱偿还小李债务。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小朱表示没钱偿还。小朱名下有一套按揭房产,小李要求法院对该房产进行处理以实现债权。双方争议焦点在于
房产拍卖后款项的分配以及若多次流拍该如何处理。
案情分析:1、法院会依法对小朱的按揭房产进行查封,并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其价值。若进行拍卖,所得价款会先归还银行剩余贷款以清除抵押权。
2、偿还银行后若有剩余款项,会先支付执行费用,再清偿小李的债务。若清偿后还有剩余,会返还给小朱。
3、若拍卖流拍,法院可降低保留价再次拍卖,最多进行三次。三次流拍后,法院可将房产作价交小李抵债,若小李拒绝接受或依法不能抵债,法院应解除查封、冻结,将房产退还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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