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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没钱,按揭的房产要如何处理

时间:2026.03.31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1429人
律师解析:
1.强制执行时,若被执行人没钱偿债,法院会查封其按揭房产,再委托评估机构确定价值。
2.拍卖房产所得价款,先还银行剩余贷款,解除抵押权
3.还完银行若有剩余,先付执行费用,再还债权人债务,还有剩余则返还被执行人。
4.若拍卖流拍,法院降价后可再拍,最多三次。
5.三次流拍后,可作价给申请执行人抵债,拒绝或不能抵债的,法院解封退还房产。
案情回顾:

小朱因债务纠纷被小李起诉,法院判决小朱偿还小李债务。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小朱表示没钱偿还。小朱名下有一套按揭房产,小李要求法院对该房产进行处理以实现债权。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房产拍卖后款项的分配以及若多次流拍该如何处理。

案情分析:

1、法院会依法对小朱的按揭房产进行查封,并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其价值。若进行拍卖,所得价款会先归还银行剩余贷款以清除抵押权。
2、偿还银行后若有剩余款项,会先支付执行费用,再清偿小李的债务。若清偿后还有剩余,会返还给小朱。
3、若拍卖流拍,法院可降低保留价再次拍卖,最多进行三次。三次流拍后,法院可将房产作价交小李抵债,若小李拒绝接受或依法不能抵债,法院应解除查封、冻结,将房产退还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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