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倒闭一般就是
破产清算。
破产时,管理人要依法追收他人欠公司的钱。
2.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后,会调查追收这笔债权。
若
债务人承认欠款,管理人可要求其及时还钱;若有争议,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3.追回来的钱算
公司破产财产,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再依次还职工
工资、税款和普通
破产债权。
4.
破产程序结束后若发现未收回的债权,公司股东等在一定条件下可
主张权利。
案情回顾:某公司因
经营不善进入
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后,发现小朱欠公司一笔款项。管理人向小朱追收时,小朱否认欠款事实,双方产生争议。管理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公司破产
财产权益。
案情分析:1、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有依法追收他人欠公司款项的职责。本案中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后对小朱的欠款进行调查追收,符合法律规定。
2、当债务人否认欠款存在争议时,管理人可通过
诉讼或
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本案中因小朱否认欠款,管理人采取法律途径是合理合法的
处理方式。
3、追收回来的款项属于公司破产财产,应按法定顺序分配,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所欠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还有未收回债权,公司股东等在一定条件下可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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