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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三种赔偿方法是什么

时间:2026.04.23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402人
律师解析:
1.不起诉指检察院审查刑事案件后,依法决定不把案件移交法院审判。
2.不起诉可能涉及国家赔偿,有三种赔偿方式。
3.金钱赔偿:
按法定标准给赔偿请求人支付货币,适用于侵犯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权等情况。
4.返还财产:
财产被采取措施的,解除措施,损坏能复原的复原,不能复原或灭失的,给相应赔偿金
5.恢复原状
应返还财产损坏且能复原的,予以恢复。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一起刑事案件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经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小朱认为自己在被侦查期间人身自由受限且部分财产被查封,他要求获得相应赔偿。对于赔偿方式,小朱希望返还被查封财产,而检察机关认为部分财产已损坏无法返还,应采用金钱赔偿。双方就赔偿方式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不起诉情况下若公民权益受损可能涉及国家赔偿。在本案中,小朱在被侦查期间人身自由受限且财产被查封,符合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形。
2、国家赔偿有金钱赔偿、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三种方式。对于小朱被查封的财产,若能恢复原状应恢复原状;若财产损坏无法恢复原状,应给付相应赔偿金;若财产灭失,也需给付相应赔偿金。检察机关和小朱应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况,依法合理确定赔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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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长源律师

江苏君漫律师事务所

郭长源律师个人简历 郭长源,男,200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苏君漫律师事务所精英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离婚继承纠纷、经济纠纷(民间借贷、商业借贷、代位追偿)、房产纠纷、票据纠纷、公司诉讼、执行异议及刑民交叉、劳动争议、工伤待遇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人身损害赔偿等争议解决领域,累计办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再审案件、法律援助案件逾四百件,以“严谨、专业、高效”的执业风格在江苏地区享有良好口碑。 一、执业背景及业务专长 江苏金锡律师事务所 | 执业律师(2018年至2021年) 江苏君漫律师事务所 | 执业律师 (2021年- 至今) 执业理念:以工学逻辑之严谨,察法律事实之细微;以法学理论之精深,护客户权益之周全。 独立代理各类民商事诉讼/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涵盖公司诉讼、合同纠纷、股权争议、侵权责任、借贷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房产经济纠纷等。 郭律师常年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和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负责日常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合同审查、规章制度建设、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郭律师常年担任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郭律师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公司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均有深入研究和大量成功案例实践。参与多项重大商业项目的谈判,提供法律支持并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在非诉讼领域,能为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规审查、风险防范、股权架构设计、合同起草与审核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帮助客户有效预防和化解经营风险。 二、社会职务与荣誉 ?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无锡市律师协会会员 ? 法律援助律师(公益律师) ? 君漫优秀律师 ? 2023、2024、2025年度“律图”平台客户好评五星律师 郭律师多次受邀为小学和社区等单位开展普法宣传专题讲座。 郭长源律师是江苏君漫律师事务所的一名资深执业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自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专业、严谨、尽责、高效”的服务理念,以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为最高宗旨,擅长精准把握案件核心法律关系,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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