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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不认我方定损该怎么做

时间:2026.03.25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048人
律师解析:
1.对方全责却不认我方定损,先和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协商,讲清定损依据与流程,争取达成共识。
2.协商不成,双方共同找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定损,其结果较客观权威,双方一般要认可。
3.若对方还不认可,收集事故认定书、定损单、维修发票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法院会依证据判合理赔偿额。
全程注意保留证据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碰撞,经认定小李负事故全责。小朱将受损车辆送至维修厂定损,小李却不认可该定损结果。小朱与小李及小李的保险公司协商,说明定损依据和流程,但未能达成一致。之后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定损,然而小李依旧不认可重新定损结果。

案情分析:

1、在交通事故中,若对方全责却不认我方定损,首先可以与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协商,说明定损依据和流程,这是解决纠纷的合理途径。
2、若协商无果,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定损,其评估结果具有客观性和权威性,双方通常需认可。
3、若对方仍不认可重新定损结果,受损方可以收集好事故认定书、定损单、维修发票等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依据事实和证据进行审理,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同时,整个过程要注意保留好各类证据,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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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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