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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构罪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26.03.1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808人
律师解析:
1.随意殴打他人
致一人轻伤或二人轻微伤以上;引发严重后果;多次殴打;持凶器殴打;殴打特定人群造成恶劣影响;在公共场所殴打致秩序混乱。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多次实施;持凶器实施;造成严重后果;严重影响他人生活等。
3.强拿硬要或损毁、占用财物:
价值超两千元或多次实施。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致秩序严重混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在商场内喝酒后,情绪激动。小朱开始随意殴打路过的小李,致其轻微伤。小胡则在商场内追逐、拦截小丽,对其进行辱骂、恐吓,严重影响了小丽的正常行动。同时,小朱还强拿了商场内一个价值三千元的商品。商场内秩序因他们二人的行为陷入严重混乱,众多顾客受到惊吓,纷纷躲避。

案情分析:

1、小朱随意殴打小李致轻微伤,且强拿价值三千元的商品,符合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致轻微伤以及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情形。
2、小胡在商场内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小丽,且他们二人的行为造成商场秩序严重混乱,符合寻衅滋事罪中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情形。因此,小朱和小胡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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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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