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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贪多少钱达到能立案起诉标准

时间:2026.03.18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833人
律师解析:
1.股东犯罪立案标准罪名而异。
2.股东利用职权将单位财物据为己有,属职务侵占罪,数额达三万以上会被立案追诉
3.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股东,利用职务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利,数额三万以上,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会立案
4.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股东有贪污行为,数额三万以上,涉嫌贪污罪,应立案追诉。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均为某公司股东。小朱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价值五万元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小李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股东,在业务往来中,收受他人五万元财物并为其谋取利益;小胡是国有公司委派到该公司从事公务的股东,他通过不正当手段贪污了公司三万元资金。三人行为被公司发现后,公司决定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案情分析:

1、小朱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五万元,超过了职务侵占罪三万元的立案追诉标准,其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
2、小李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股东,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五万元,达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三万元的立案追诉标准,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3、小胡作为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实施贪污行为且数额三万元,达到贪污罪三万元的立案追诉标准,涉嫌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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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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