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交通事故10级
伤残案中,若
受害人因伤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应赔付被
扶养人生活费。
2.赔付常采用一次性支付,由加害人把费用给
赔偿权利人。
3.费用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依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算。
未成年人算到18岁,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算20年,60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算5年。
4.赔偿方和受害方可协商支付方式,协商不成法院通常判一次性支付。
案情回顾:小朱遭遇交通事故,经鉴定为10级伤残,因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小朱育有未成年子女小丽,还有年迈且无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的母亲小静。小朱要求
肇事方小李一次性赔付小丽和小静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小李则希望分期支付,双方就支付方式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小朱将小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在交通事故10级伤残案件中,若受害人因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需赔付被扶养人生活费。本案中小朱因交通事故10级伤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未成年子女小丽和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母亲小静,属于被扶养人范围,小李应承担相应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2、被扶养人生活费赔付方式通常是一次性支付,赔偿方与受害方也可协商确定支付方式,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判决一次性支付。本案双方就支付方式协商不成,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小李一次性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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