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聊天记录属电子数据,能当
民事诉讼证据,但要满足条件。
2.真实性方面,聊天记录得是原始、没篡改的,可通过公证等
固定证据增强证明力。
3.关联性上,内容要和案件事实有关,能证明案件情况。
4.合法性要求获取手段合法,不能非法侵入他人设备获取。
5.满足条件法院一般认可效力,具体证明力结合其他
证据和案件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闹上法庭。小朱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法院提交了与小李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小李则质疑该聊天记录的证据效力,认为可能被篡改,且获取方式可能不合法,双方就该聊天记录能否作为有效证据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可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小朱提交的聊天记录若要被法院认可,需
保证其真实性,即原始、未经过篡改,可通过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增强证明力。
2、该聊天记录的内容还需与本案合同纠纷的事实相关,能对证明案件事实起到作用。同时,获取聊天记录的手段要合法,不能通过非法侵入他人设备等
违法方式取得。具体证明力大小,需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情况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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