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来说,
撤诉不会导致
诉讼时效中断。
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体现权利人积极维权。
2.但原告撤诉后,法院不再处理
起诉,法律上该起诉行为视为未发生。
撤诉意味着权利人放弃此次
诉讼维权,不能认定其积极行使权利。
3.若法院已将
起诉状副本送达义务人,可视为权利人通过法院
主张权利,此时能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案情回顾:小朱因
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小李,要求小李
履行合同义务。诉讼过程中,小朱考虑到与小李的合作关系,决定撤诉。小朱认为自己曾起诉能使诉讼时效中断,而小李则觉得小朱撤诉后起诉行为应视为未发生,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体现权利人积极主张权利。但当原告撤诉时,法院对其起诉不再处理,起诉行为在法律上视为未发生,因为撤诉意味着权利人放弃本次通过诉讼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不能认定其积极行使权利,所以通常撤诉不能使诉讼时效中断。
2、若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了义务人,可视为权利人通过法院向义务人主张权利,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本案需看法院是否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小李,若送达则诉讼时效中断,反之则未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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