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人身损害官司耗时与审理程序有关。
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晰、权责明确、争议小的案件,法院要在
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能快速解决
纠纷。
2.普通程序下,法院一般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结。
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则要报上级法院批准。
3.
当事人不服
一审判决上诉,
二审法院应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
官司短则数月,长则超一年。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次意外中受到人身损害,他将
侵权人小李诉至法院。小朱认为案件事实清晰,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希望适用简易程序快速解决纠纷。但小李觉得存在一些细节需要进一步调查,主张适用普通程序。法院需确定适用何种程序来审理此案。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简易程序适用于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若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若适用普通程序,法院通常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若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院长批准。所以人身损害官司耗时受审理程序影响,短则数月,长则可能超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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