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个人
借款合同里,
违约金数额可由双方约定,但要合理,不能过高或过低。
2.若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可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增加;过分高于损失,可请求适当减少。
司法上,超损失百分之三十算“过分高”。
3.
未约定损失计算方式,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参考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衡量。
4.约定违约金要合理定数额,防止出现过高或过低情况。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李借款并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若小朱
逾期还款需支付高额违约金。借款到期后,小朱未能按时还款,小李要求小朱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
违约金过高,远超过小李的实际损失,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数额由
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过高或过低。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
2、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属于“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此借款合同未约
定损失计算方式,通常应以
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参考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来衡量。所以法院会综合实际情况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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