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股东代表
监事离职,要按
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决议,经股东会决议解任。
2.职工代表监事离职,需走公司职工民主程序,由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决定更换。
3.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任期届满未改选或任期内
辞职致成员不足法定人数,改选前原监事仍履职。
4.若出现法律规定不得担任监事情形,应依法离职。
案情回顾:小胡是某公司的股东代表监事,小丽是职工代表监事。小胡因个人原因想离职,公司部分股东认为应严格按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决议解任;而小胡觉得自己提出即
可离职。小丽提出离职后,公司一部分职工主张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决定更换,小丽则认为个人离职无需此程序。同时,公司
监事会部分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案情分析:1、小胡作为股东代表监事,其离职需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会决议按章程程序由股东会决议解任,所以小胡不能自行决定离职。
2、小丽作为职工代表监事,离职需依照公司职工民主程序,由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决定更换,她不能个人随意离职。
3、公司监事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履行监事职务。若监事出现法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情形时,应依法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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